星报讯 11月1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审议了省高院副院长汪沪平所作的“关于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据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自实施以来,全省法院已有39231名失信被执行人被录入名单库。
“2010年以来,全省法院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41.6万件,执行标的额1256亿元,与上一个五年相比,分别增长了54.6%和309.1%”。据汪沪平介绍,其中,2014年执结案件10.02万件,执结标的额522.6亿元,比2009年分别增长52%和473.3%。
五年来,全省法院共救助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8332人次,救助金额达1.05亿元。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省法院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执行措施;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及时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处警、罚款、拘留等惩戒措施。五年来,全省法院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限制高消费2503人次,追究刑事责任306人次。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自2013年10月实施以来,全省法院已有39231名失信被执行人被录入名单库,其中3659人因受到信用惩戒,主动清偿债务。一些干预执行、暴力抗法现象时有发生。截至2014年底,全省法院累积未执结案件10227件,其中,经过查存款、查房产、查车辆、查股权等“四查”后,无可供执行财产或者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案件为7701件,占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