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昨日起就《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作业人员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的,将被处最高5万元的罚款。(11月16日中新网)
公允地说,“野蛮处理快件最高罚5万元”对一个快递员来说的确有些沉重。因为虽然在一些发达城市快递员的收入达到每月万元,但一些偏远地区,这份工作仍很难称得上薪水丰厚。
但从保障用户权益角度来说,“野蛮处理快件最高罚5万”可以说是以重典治理快递行业乱象,虽然苦口,但毕竟是良药,能促进快递员强化服务理念,构建良好的行业秩序,反过来推动行业发展。
当然,根据快递行业的特点,快递员日常要接触大量的快件,其中出现一些无意的损毁,肯定是正常现象。“野蛮处理快件最高罚5万元”条例应当不忽略此种现实,在执行上更侧重于如何区分无意损毁与野蛮损毁的情形,用司法鉴定的技术支撑为“野蛮处理快件最高罚5万元”撑腰。
互联网时代,快递行业迎来了勃勃发展的生机。但与此同时,一些乱象也在快递行业滋生,比如抛扔快件、踩踏快件,忽略顾客的感受。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野蛮处理快件最高罚5万元”也是一次宏观层面的行业变革提醒,督促快递业勿忘市场服务理念,正视行业发展中的乱象,重塑行业文明,真正把顾客摆在第一位。
此外,“野蛮处理快件最高罚5万元”后,也需要补齐针对快递公司的约束,督促他们提高快递员的录用门槛,加强对快递员的培训,从人员素质上把好关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