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一厂长伙同他人侵吞2400万钢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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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钢一厂长伙同他人侵吞2400万钢材款
个人分成570多万元,另受贿213万元,获刑20年
□ 星级记者 刘海泉
 

利用自己厂长的身份,套取马钢公司6681吨钢材私自出售,个人分成570多万元,致使2400多万元的国有资产流失;伙同心腹,将本属于单位的技术服务费瓜分,亦成为他的敛财之道;在业务上关照了别人,索要好处,一张口就是100万。

日前,马钢公司能环部副经理(正处级)汪保平贪污受贿一案审理终结,两罪并罚获刑20年。

侵吞钢材私自出售 500多万落入腰包

1960年出生的汪保平是安庆潜山人,2006年2月至2013年12月任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炼铁总厂厂长(以下简称“二铁总厂”)。在此期间,汪保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个人及伙同他人侵吞钢材和技术服务费共计价值人民币24819911.26元,其中5756853.9元落入自己的腰包。

案发时,汪保平担任马钢公司能环部副经理(正处级)。

司法机关查明,2006年上半年至2013年底,汪保平与房某某共谋,由汪保平安排二铁总厂设备保障部相关人员以生产维修名义制作虚假的材料计划表,经审批并上报马钢公司下属的物资公司后,再虚开生产维修领料单,从马钢公司下属的材料公司领取钢材交房某某私自出售,销售所得钢材款二人按比例分成,所套取并由房某某私自出售的钢材则均以二铁总厂设备检修用料的名义核销成本予以冲账。期间被告人汪保平伙同房某某套取马钢公司各种型号钢材合计6681.761吨,共计折合价值人民币26167387.36元。

上述所套取的钢材由房某某出售后共分给汪保平800余万元,其中汪保平将2006年至2008年度房某某给付的部分钢材款共300万元,交给二铁总厂设备保障部工作人员李某如保管并用于厂里奖励、加班等费用开支,汪保平还在其中报销了6853.9元的个人汽车保险。

合伙瓜分技术服务费 成为敛财之道

将本属于单位的技术服务费私自瓜分,同样也成为汪保平的敛财之道。

2010年8月,江苏常熟市龙腾特种钢有限公司请求马钢公司二铁总厂为其公司提供高炉开炉技术服务。时任二铁总厂厂长的被告人汪保平在与龙腾公司洽谈技术服务费过程中,在谈定价格后约定除公开的合同标的额180万元,另外要求龙腾公司暗中以现金形式支付技术服务费70万元。合同签订后,龙腾公司支付了10万元定金,汪保平将这10万元个人予以截留。

2011年龙腾公司高炉顺利开炉后,汪保平安排袁某、殷某到龙腾公司从该公司副总吕某永处拿回合同之外的技术服务费60万元现金,这笔钱拿回来后,汪保平与袁某、殷某共同商量在账外进行私分,经汪保平审核并由殷某制表分四次发放,其中汪保平分得17万元,袁某分得14万元,殷某分得11万元。

2011年8月,汪保平伙同袁某、殷某隐瞒龙腾公司支付二铁总厂的40万元培训费不入账,将其中的115000元予以私分,汪保平分得55000元。

除此以外,中钢设备有限公司支付给二铁总厂的755670元开炉技术服务费,中冶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支付给二铁总厂的10万元技术服务费,也同样被汪保平等人瓜分,落入自己的腰包。

以缺资金为名 一张口就是百万

司法机关查明,2006年至2013年底,汪保平在担任马钢公司二铁总厂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废钢渣再利用、水渣系统设备保产、干渣清理保产、耐火材料供应等业务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相关业务单位承揽人员贿送的现金、购物卡,共计价值人民币2131000元。

据汪保平供述,二铁总厂是马钢股份公司下属的二级厂矿,也属国有性质,其在任二铁总厂厂长收受以下人员好处:“吉顺废旧物资有限公司老板陈某水承做钢渣业务,为感谢关照,从2008年中秋节到2012年中秋节,每年两节送我2万元现金,8个节共送我16万元;马鞍山中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老板汪某承做水渣保产和备件业务,2006年9月我以在老家潜山投资资金不足名义,找汪某要了50万元,汪某将钱送到我办公室,我心里不安稳所以写了一张收条,我没打算还他钱,所以打的不是欠条;江发劳务公司下属叫德能达公司的老板杨某德在二铁厂做干渣保产及一个高炉的水渣保产等业务,我在业务发包和劳务费结算给他关照了,杨某德在2008年和2009年分别送我20万元现金,2011年春节前,我问杨某德朋友开厂缺资金能不能给我100万元,杨某德答应了把100万元现金交给我。”

贪污受贿两罪并罚 获刑20年

今年6月23日,汪保平犯贪污罪、受贿罪一案被提起公诉。8月7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近日判决出炉。

法院遂判决被告人汪保平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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