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11月10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获悉,为减少办案民警的随意性,合肥警方已全面推行刑事案件“两统一”机制,严防受案不立,证据不符、违规打探等行为,有效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案件的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考验。
改变:自侦自审自诉成历史
刑事案件“两统一”是刑事案件由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的简称。简单地说,就是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统一由同级法制部门进行审核,统一由法制部门对接检法机关,提请逮捕、移诉起诉等。
据介绍,原来警方办理刑事案件,多为办案部门自己办理案件,自己进行审核,再由办案民警自己向检察院移送。自今年6月1日起,“两统一”工作机制在合肥全面运行。截至10月20日,法制部门共审核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061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510人。
“两统一”工作机制启动后,改变了办案单位自侦、自审、自诉的传统模式,将侦查办案与监督审核分离,有效预防了冤假错案,提高刑事执法质量。
监管:涉案财物专人“负责制”保管
以往公安机关对于涉案财物的出入库登记多为手写,相对来说操作效率低,容易引起登记不详等。日前,记者了解到,合肥警方已启用了涉案财物管理平台,对涉案财物实行信息化管理,根据物品的种类特点,实行分类存放管理,并引入涉案财物条形码管理模式,让每件涉案财物均贴条形码,方便查找。
当前,合肥市公安局已建立13个涉案财物保管中心,实行集中保管,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对属于涉案财物的,要求办案民警需在24小时内,将涉案物品录入涉案财物管理平台后,上交专人保管,涉案钱款上交专用账户,实现办案民警与涉案财物的分离。
同时,各刑警大队、派出所负责人对涉案财物管理进行全程监督,所有涉案财物的入库、调阅、出库,必须履行负责人初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