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受宠”更应推高“质保自律”
微声音
“疯抢马桶盖” 折射双重消费困境
银行半夜转走储户的钱,与偷盗何异?
网上外卖 应该具有“可溯性”
非常道
下一篇4 2015年11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网购受宠”更应推高“质保自律”

□司马童
 

一进入11月,空气中“买买买”的亢奋气息愈加浓厚。根据日前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5中国网购用户调查报告》,2014年网购用户线上消费的78%是对传统线下消费的替代,超八成用户对网购体验表示满意。媒体梳理了50份网购纠纷裁判文书,“产品不符合标准”成为近四成剁手族与卖家对簿公堂的主因。(11月10日《南方都市报》)

网购“买买买”,除了谨防“骗骗骗”,更多消费者担忧的还是质量“差差差”。所以,尽管相关调查显示,有将近5成的消费者表示还要增加网购比重,但也必须把“超七成消费者曾遇到商品质量问题”视作心腹大患。一言以概之,“网购受宠”也莫高枕无忧,着眼长远更应推高“质保自律”。

看起来,“网购受宠”绝非一日之功,为保消费者能够买到称心如意的商品,相关的法律法规正撑成一把日趋严密的“保护伞”。譬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仅明确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而且,还赋予了网购消费者“无理由退货权”,即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网店出售假冒伪劣的商品,不仅要面对法治的打压,在服务平台的具体监管中,还有消费投诉及给予“差评”等的形象丢分。但正所谓“鱼龙混杂,泥沙俱下”,随着网商从业者的日益增多,浑水摸鱼和铤而走险者难免存在。这就说明了,要维护“网购受宠”的良好发展态势,还必须建立健全一种“人人出力,互相监督”的行业自律机制。否则的话,“一颗老鼠屎”或许未必能马上坏了“一锅粥”,却会使“网购受宠”渐渐变得“基础不牢”,乃至走向“地动山摇”。

一年一度的“双11”狂欢节又拉开帷幕,以往的记忆提醒人们,有些商家或会借机大肆以次充好,甚至把各种积压商品“打包”其中坑害消费者。那么,可否从今年开始,大张旗鼓地推高保质保誉的“行业自律”,通过严格的监管和公平的评判,到时点名道姓地晒一些“害群之马”,并取消其下一年度的“狂欢资格”?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