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简优化企业投资和高速公路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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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
精简优化企业投资和高速公路审批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用新理念统领“十三五”规划编制;部署推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促进企业拓市场增效益;确定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利率形成和调控机制;决定精简优化企业投资和高速公路审批,推动扩内需惠民生。

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精简优化企业投资和高速公路审批,推动扩内需惠民生。国家发展改革委官员指出,在前期下放投资审批权的基础上,新的部署意味着我国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更加强调政府监管能力的建设。

为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扩大有效投资和公共产品供给,会议决定,取消和下放节能评估、压覆矿审批等,将高速公路审批前置要件从17项减为选址、用地、环评等7项,对具备条件的报建手续推行“先建后验”。

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副司长罗国三说,高速公路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审批效率低、周期长,已经成为制约扩大有效投资的瓶颈。以取消和下放高速公路审批前置条件为突破口,既有利于促投资稳增长,也意味着我国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向基础设施等政府投资管理领域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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