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盗墓者自古以来都是最招人痛恨的,这些盗墓者自诩为“摸金校尉”,从事着盗掘古墓的行当。近日,淮南市谢家集区法院依法公开对孙某某因犯盗掘古墓葬罪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孙某某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80000元;孙某某违法所得,予以缴纳。
2009年5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孙某某伙同朱某某、邱某某、余某某、李某某(已死亡)等人,窜至淮南市谢家集区李郢孜镇老马山东南处盗掘古墓葬,盗得三四十块青玉璜,后通过谢某某(另案处理)、尹某(已判决)联系,以60万元的价格卖至张某某(已判决)处。孙某某及朱某某、邱某某、余某某、李某某每人分得赃款10万元。两天后,孙某某与李某某等人再次到该古墓葬盗掘,盗得六件铜器,又通过谢某某以15万元卖给他人,孙某某分得赃款6.6万元。经安徽省文物鉴定站鉴定,被盗掘墓葬为古墓葬,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科学价值,依法受国家保护。
另据查明,2011年11月22日,孙某某主动到淮南市公安局谢家集分局投案,当日被该局取保候审,后在逃。2014年9月10日,他再次到谢家集分局刑警大队投案;2014年9月15日,孙某某主动退缴赃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