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省财政厅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涉企收费政策,大力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项目,推动实现“涉企收 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大力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
2015年,按照国家和省里工作部署,严格落实涉企收费优惠 政策,确保各项涉企收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自2015年1月1日起,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部分行政 事业性收费,取消或暂停征收12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42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5项政府性基金;自今年10月1日起,取消船舶港务费等7项有关水运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上述涉企收费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预计每年将为我省企业减轻负担超过10亿元。
5月~7月,省财政厅会同省物价局、省经信委、省民政厅,在全省范围内布置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经自查清理、审核规范,取消越权设立的行政 事业性收费2项、政府性基金3项、8个市的价格调节基金,取消省级涉企收费清单之外的经营服务 性收费4项、属于清理范围的24家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每年减轻企业负担约3.2亿元。
8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涉企收费政策,规范各类涉企收费执收主体的征收行为。《通知》要求,凡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且未经国务院批准,越权设立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包括各地自行设立的各种名目的价格调节基金一律取消。凡未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部门批准,越权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省财政厅在其官网公布《安徽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安徽省涉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省物价局在其官网公布《安徽省省级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目录清单》和《安徽省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全省各级 财政、物价部门在官方网站公布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 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的常态化公布,畅通了企业和个人了 解收费政策的信息渠道,有助于强化社会监督,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