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省国土厅获悉,《安徽省国土资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日前发布,提出要将土地、矿业权等5类市场纳入信用管理,一旦发生企业非法用地、开采等情况,信用体系系统将根据征集来的信息自动进行评价并作出相应的惩戒措施。
据悉,省国土系统将通过规定方式征集管理对象信用信息,建立信用档案库,确保信用评价所使用的基础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纳入信用管理的范围包括土地市场信用、矿业权市场信用、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国土资源中介服务市场信用和国土资源工程项目市场信用等5类。对希望取得或者已经取得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法人和自然人,是否依法取得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依法开发利用土地,是否严格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义务进行信用管理等行为,都将被纳入信用管理范围。
依据信用评价结果对失信人依法依规采取惩戒措施。为确保信用评价和惩戒客观公正,由信用管理软件系统根据征集来的信息自动进行评价并作出相应的惩戒措施;不具备自动评价条件的,按照“谁采集、谁评价”的原则,由厅有关处室,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科(股)作出评价和相应的惩戒措施,并上传到国土资源信用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