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日前,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目标到2020年,社会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以公共信用信息为基础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信用服务市场体系基本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作用有效发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
我省将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严格履行政府向社会作出的承诺,把发展规划、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落实情况和为民办实事践诺情况作为评价政府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我省将加快建立健全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各级行政、司法和社会管理机构将充分利用现有信息系统,全面记录、归集行政、司法和社会管理中产生的社会成员信用信息,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确保信用记录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
同时,加快制定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和标准,建设数据交换系统,归集整合行政、司法和社会管理中产生的信用信息,建成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并适时与国家和区域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建立公共信用信息交换机制,依法推进行政、司法和社会管理机构信用信息系统与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
我省还将把各类诚信企业和模范个人表彰信息作为诚信信息录入信用档案。行政、司法和社会管理机构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对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对守信者给予价格优惠和服务便利。
在对失信联合惩戒方面,行政、司法和社会管理机构将依法依规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