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顺利就近入园,牵动着家长们的心,也是政府重要民生工程之一。截至2015年秋季,全市各类幼儿园以达829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76所,在园幼儿5.1万人;民办园653所,在园幼儿1.65万人(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323所,在园幼儿6.6万人);全市普惠性幼儿园共524所;全市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覆盖率由2010年的35%,提高到2013年的10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由2010年的84%提高到现在的97%,高出全省平均入园率(78%)19个百分点。通过一系列举措,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由2010年的26%提高到现在的64% 。
近几年主要举措及成效
加大财政投入。2010~2015年,市、区两级财政用于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共计12.6亿元。其中市级财政3.5亿元。
加大公办园建设。2011~2015年,全市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42所,增设村小附属园150个。总投资6.74亿元,新增学位68000个。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一是城区配套园由教育部门举办成公办园,即通过引进优质公办园,采取政府补贴委托管理的方式,鼓励优质公办园举办分园,市财政按照生均每学期500元标准奖补幼儿园,进一步扩大公办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同时,市财政设立了专项奖补资金,对接收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幼儿园,办园规模达到6个班的,按照每班10万元一次性奖补。
创新“公建民营”管理体制。按照公办为主,公、民办并举的思路,2013年合肥市教育局研究出台了《合肥市公建民营普惠性幼儿园举办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合教[2012]269号)。通过实行园舍零租金、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举办者,对举办者的准入条件、办园标准、教师配置及薪酬、保教费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市、区两级财政按照生均每学期700元给予扶持。
积极发展民办公助普惠园。2011年,市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合肥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按照幼儿园办园条件、师资力量、保教水平等因素,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设置为A、B、C三类,并分类确立了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的最高限价。政府通过对其给予财政补贴,使收费较高的民办幼儿园降低收费标准,满足了广大民众对低收费、有质量的学前教育的需求。市财政按照每生每学期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区财政每生每学期200元标准配套补贴。
支持社会力量办学。鼓励街道、乡镇和有条件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举办幼儿园。市财政拿出专项资金以生均补贴和创园补贴的方式,对参照公办幼儿园管理和收费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举办的幼儿园,按照每生每学期500元~8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区财政配套补贴每生每学期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