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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虐童案”养母“认错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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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虐童案”养母“认错不认罪”
庭审持续一天,被告人法庭上几度情绪失控指责公诉人
□ 记者 胡昊
 

“我和宝宝非常亲,和我在一起宝宝才知道妈妈是什么,我身体有病还继续教育孩子和辅导孩子学习。”昨天上午9点半,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养母李某“虐童”一案(本报曾做报道),被告人、童童养母李某在法庭上承认自己打孩子有错,但坚称“我没有犯罪,对指控我故意伤害罪很有异议”。

“虐童”事发:养母上法庭

据悉,2013年,李某与其丈夫施某通过安徽来安县民政局,办理了收养童童的手续,并将其带回南京市抚养。

昨天的庭审现场,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3月31日晚,在南京的家中,李某认为童童考试作弊、未完成课外阅读作业且说谎,先后使用抓痒耙、跳绳对童童进行抽打,造成童童体表分布范围较广泛的挫伤。经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童童所受损失已构成轻伤一级。此案经媒体披露后,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

2015年4月4日,李某到案接受调查,并于昨日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接受庭审。

当庭发飙:学校是在报复我

法庭上,童童班主任、老师、邻居等证人证言均证实,不止一次发现童童被养母李某打伤。

“宝宝来我家三年了,恶习都没有改掉,我想打他一下,出于教育的目的,我心里不是想伤害人。”在昨天的庭审现场,李某爽快地承认了自己曾经打过童童,但是她表示,这一切都是为了教育孩子和为了孩子学习。李某还对公安机关的伤情鉴定提出质疑,“我不相信孩子受伤那么重,公安机关鉴定程序违法,鉴定时我应该在场。”法庭上,李某认错不认罪,其承认打孩子的事实,但认为不可能达到轻伤一级那么重。李某一直坚称,“我没有犯罪,对指控我故意伤害罪很有异议。”

对于证人证言和童童自己表述被打伤的经过,李某均不予认可,对于童童的老师发现童童受伤的具体情况以及将受伤照片传播到互联网的经过,养母李某更是直指“学校是在报复我!”“我对孩子班主任有看法,不知道学校为什么伤害我。”

在法庭宣读起诉书以及举证质证等各个阶段,李某表现情绪都很不好,并几度情绪失控,指责公诉人,被审判长制止。

从昨天上午9点半庭审开始,中午经过一个小时短暂的休庭,庭审整整持续了一天,庭审一直持续到昨晚十时许,法庭决定暂时休庭,29日继续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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