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老师上班还讲方言,小心被“扣分”!本周是全国第18个推普周,主题为“依法推广普通话,提升国家软实力”。记者昨日从江苏省教育厅获悉,刚刚出炉的《江苏省县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情况监测指标体系》近期将下发。“监测指标”明确公务员普通话水平应达三级甲等。(9月16《扬子晚报》)
不可否定,一个地方,方言对于当地民众具有特殊情感,是一种乡情乡音。本土人聚在一起,一口乡音,谁的发音纯正,谁的发音有所欠缺,恐怕难逃“老方言”的神耳。因此,一些地方建设方言数据库,保护方言,传承方言。
同样,不可否定,公务员、尤其是老师,应该是普通话的推广者才对。不错,国家早已将学校作为推广普通话最重要的阵地,在中小学启蒙教育就有所涉及。在此语境下,当前和今后,对于授业解惑的老师,理应将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用普通话进行教学才是合格教师的必备条件之一。
一面是浓浓的方言,一面是大力推广的普通话,那么,鱼与熊掌,何以兼得?表面看来,无论选择前者还是后者,无疑将本地人在普通话和方言的选择上推上了两难境地。关键是,在普通话和方言不能相得益彰的情景下,迫切推广普通话,自然有顾此失彼之嫌。
对此疑问,不妨从现实中找到答案:不管是讲普通话还是方言,都应该视其具体环境和人而定。
因此,在方言的传承与普通话的推广之中,二者理应兼得。唯有如此,既推广使用了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具备一定水平的普通话素质,也满足了当地人方言地域归属和现实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