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9月9日凌晨,滁州市花园路玫瑰小区在施工,从工地内往外面运送渣土。路面散落一些泥土,工地雇请工人进行清扫,不幸被撞的,是在路上清扫泥土的工人江某。
据悉,事故目击者是负责管理江某等工人的杨某。凌晨4时许,江某在靠近道路中间黄线的车道上扫土。“我看到一辆轿车沿花园路由东向西直行,撞到我们家这个工人后停了一会,驾驶员没有下车,开车走了。”杨某回忆道。杨某见状,驾驶货车追赶肇事车辆。追到会峰路与全椒路路口时,肇事轿车正停下等红灯,任杨某如何敲打对方车窗,对方不理,开车跑了。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了解到,驾驶这辆宝马轿车的,是25岁的男子张某。其父得知儿子闯祸,赶紧报警。随后,张某走进交警大队投案自首。遗憾的是,被撞工人江某因伤势过重,不幸当场死亡。民警表示,张某因撞人之后肇事逃逸,应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民警表示,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张某如果不驾车逃逸,不一定在此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因为,警方在调查事故现场时发现,施工方夜晚在道路上扫地施工,没有摆放警示标志,也存在事故隐患。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张某驾驶的宝马轿车,是他从别人处租来的。“因为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极有可能拒绝赔付。张某所面临的是刑事责任以及一大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