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记者 王小雨) 芜湖市日前通报两名县处级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芜湖荟萃中学党总支书记、校长李万道(副县级)和南陵县副县长柳友贵因顶风违纪,分别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
经查,十八大后至2015年期间,李万道违规收受两家单位所送购物卡共计6000元,未登记交公;荟萃中学于2012年至2015年期间,私设“小金库”12.9万余元,其中开支10万余元主要用于违规发放津补贴,李万道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芜湖市纪委决定,给予李万道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违纪款予以没收上缴财政。
2013年8月29日,柳友贵安排县安监局派公车送其一家三口前往上海办理私事,并将在此期间发生的包括住宿、餐饮、车辆燃油和过路过桥费等在内的费用约3000元,全部在县安监局报销。芜湖市纪委决定,给予柳友贵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3000元予以退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