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交易所拟引入熔断机制 设5%与7%两阈值
小盘股超跌反弹 行情一触即发
三部委:个人持股超过1年 股息红利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什么是熔断机制?
违法配资账户 9月11日前完成销户
短线不必过分悲观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9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三部委:个人持股超过1年 股息红利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赵艳云
 

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称,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