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阜南男子罗某,10余年间向乡邻亲朋200余人先后借款2000余万元,2015年终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债务被依法逮捕。
2005年,罗某某在阜南县某镇街上开了一家建材门市部,销售建材和水电器材。生意越做越好的罗某某有了扩大规模的想法,自2006年起,罗某某便以扩大生意规模需要资金为由,向其亲戚邻居借钱。借钱时,罗某某分别给当事人许诺利息1.5分、2分、3分不等。
起初,罗某某都能及时按照承诺将利息支付给亲戚朋友。但慢慢的,罗某某对高额的利息有些力不从心,直至2013年、2014年罗某某资不抵债,为了维持他借钱还钱的良好形象,他又找到其朋友帮忙宣传其在外地办厂需要资金周转。在其朋友闫某、李某等人的帮助下,罗某某向200多人借款2000余万元。
2015年,罗某某终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债务被阜南县公安局查获,后被阜南县公安局依法逮捕,羁押在阜南县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