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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布37则违法医药广告 8则广告情节严重纳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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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布37则违法医药广告 8则广告情节严重纳入“黑名单”

□ 石跃新 记者 王玮伟
 

“包治百病”、“药到病除”,一些药品、保健品广告看似信誓旦旦,实际上却很容易误导消费者,甚至耽误患者病情的治疗。9月2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安徽食药监局获悉,日前,该局公布今年7月份全省部分媒体刊播的37则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其中,8则违法情节严重,且发布频次较高的广告品种列入“黑名单”。

8则违法广告纳入“黑名单”

这些被公开曝光的品种,有8则广告违法情节严重,被纳入“黑名单”。分别是:标示为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抗骨质增生丸(国药准字Z15021661);广东一力罗定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克痛酊(国药准字Z44020973);焦作联盟医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麝香壮骨膏(国药准字Z41021458);吉林省东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参茸丸(国药准字Z22021828);长春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脑立清胶囊(国药准字Z22020746);云南龙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生力胶囊(国药准字Z53021635);天津滨海索尔特生物技术中心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科晶牌天然胡萝卜素维E软胶囊(国食健字G20110074);威海紫光科技园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金奥力牌辅酶Q10软胶囊(国食健字G20110661)。

违法医药广告已成社会公害

根据安徽食药监部门监测结果显示,此次公布的37种违法医药广告,包括1个月内数百次播放的黑龙江成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莪术油栓、焦作联盟医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麝香壮骨膏等25种违法医药广告。

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一些饱受病痛折磨的患者“病急乱投医”,轻则疾病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重则病情恶化,最终落得“人财两空”。为此,安徽食药监局把今年“安全用药月”的活动主题确定为:拒绝违法医药广告,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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