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省纪委监察厅获悉,六安市纪委日前对查处的六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一、六安市寿县八公山乡大泉村原党总支副书记来兴德贪污问题。2012年至2013年,来兴德利用其协助八公山乡人民政府从事大泉村征地补偿工作之便,虚报田亩,冒领国家征地补偿款750131元,占为己有。2014年11月24日,经八公山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并于2014年12月9日报县纪委常委会批准,给予来兴德开除党籍处分;追缴违法所得750131元;司法机关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并没收财产十万元。
二、六安市裕安区妇幼保健所原所长陈俊林、副所长刘清、门诊部主任陈家聪失职渎职问题。2012年至2014年2月,裕安区妇幼保健所因没有严格执行《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和程序制度,致使《出生医学证明》流失1343份,其中部分被该所儿保科工作人员何涛违规领取、签发,并由其丈夫(另案处理)非法倒卖,受到国家卫计委通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陈俊林、刘清、陈家聪分别负有领导和监管责任。经裕安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何涛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给予陈俊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所长职务;裕安区卫生局决定给予刘清记过处分,免去副所长职务;给予陈家聪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三、金寨县梅山镇徐冲村原党总支书记芮泽雨贪污问题。芮泽雨自2008年4月担任梅山镇徐冲村村委会主任、2011年8月担任徐冲村党总支书记以来,利用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之便,截留社会抚养费78500元;伙同他人私分国家扶持项目资金58000元和社会抚养费5000元,共计贪污141500元。经金寨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芮泽雨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个人违纪款及不当所得予以没收。司法机关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
四、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井村原支部书记刘国华等接受他人礼金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等问题。2013年7月,开发区新井村民江×为使自家住房二楼违章搭建彩钢瓦棚能够顺利进行,交给村主任任开舟3000块钱,委托其疏通关系。刘国华、任开舟邀请市城管局开发区执法支队周龙威、高磊等人在市内某饭店吃饭、唱歌共花费约3000元,期间江×并未参与。经开发区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刘国华、任开舟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周龙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高磊全区通报批评。
五、金安区中店乡椿树岗村原党总支书记谢宜宏、副书记王德珍套取国家资金等问题。2010年1月至2013年12月,谢宜宏伙同王德珍以村修路、建养殖场的名义,虚开税票、发票,编造假项目资料,套取国家扶贫项目资金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共465380元,并存入王德珍私人账户。事后,谢宜宏、王德珍等村两委5人私分61484元。经金安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谢宜宏、王德珍两人开除党籍处分,追缴违纪款27万元上交区财政。
六、舒城县千人桥镇鲍桥村原党总支书记郭中余利用职务之便违法转让、倒卖土地以及贪污私分集体资金问题。2008年8月至2010年3月,千人桥镇鲍桥村两委成员郭中余、赵相傲、袁祖兰、郭一存、马宏星在未经舒城县国土局批准同意的情况下,集体决定新建村址,同时建房对外出售,共获非法所得315.4万元。事后又新建11间基建房,作为村民委员会办公用房。郭中余贪污并私分集体资金共28万元。经舒城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郭中余开除党籍处分,追缴其违纪所得,并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