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潘丽芳 记者 马冰璐) 6月4日上午8时许,在弑母伤姐后,五旬老汉刘某某一丝不挂地站在合肥市锦绣嘉苑小区9号楼16楼的阳台上欲跳楼(本报曾报道)。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昨日获悉,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合肥市瑶海区检察院批捕,经鉴定,其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
刘某某,男,55岁,据其交代,6月4日6时许,他从家中下楼买菜,顺便给母亲买了一副眼镜。当天7时许,他回到家中,将眼镜交给母亲,但他的母亲因眼镜戴上后头晕而拒绝戴眼镜,并要求他退掉。因一直对母亲啰嗦、要求多而不满,将其杀害。之后,他在家中等待姐姐上门,准备将其也杀害。据刘某某交代,之所以想杀死姐姐,是因为姐姐为他的女儿介绍了对象,他认为,女儿结婚后不管自己了,因此对姐姐怀恨在心,想把她杀害后再自杀。
当天8时许,当姐姐用钥匙开门进屋后,刘某某意图将其杀死。刘某某的姐姐奋力反抗逃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