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沈公轩 记者 王涛)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9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的跨市异地办理。
居民身份证补、换领可跨市办理
为回应群众新期待,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省公安厅决定从2015年9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的跨市异地办理。即本省户籍人口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市居住、就业、就学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丢失时,可凭本人有效证件,就近到居住地公安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申请办理,不需再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须回原籍
跨市办理居民身份证补、换领可适用对象为:在安徽省登记常住户口,并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市居住、就业、就学的人员。
本省户籍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或因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住址等信息变更后需要重新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具体办理流程为:
(一)申请人提出异地办理申请。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或本人居住证、驾驶证、社保卡、学生证等带照片的有效证件之一,就近到公安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提出异地办理申请。
(二)采集申请人人像信息、指纹信息。异地受理公安机关负责受理申请、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符合办理条件的,对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进行确认无误后,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信息、指纹信息。打印《安徽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确认表》,交申请人签字确认并收取证件工本费。
(三)领取证件。
两种方式取证,可选择邮政速递
申请人在异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时,可根据本人意愿,选取两种取证方式:一是凭取证凭条到受理地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领取居民身份证,并核验指纹信息;二是自愿选择邮政速递到户收取证件,收到证件后,本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就近到公安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核验证件,逾期不核验的视为证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