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属于灰色收入的导游小费将合法化。近日,国家旅游局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旅行社要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这也就意味着,导游小费有望合法化。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采访发现,谈及小费,实际操作中导游和游客都有心理负担。
给导游小费,可能合法化
以往,导游小费一直被认为是“灰色收入”。今后,导游小费将从暗处走向明处合法化。
《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肯定并支持推广导游薪酬制,明确规定要依法保障导游的劳动报酬权益,建立导游优质服务奖励制度,旅行社要尽快建立健全针对导游的职业技能、专业素质、游客评价、从业贡献为主要测评内容的导游绩效奖励制度,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
“以往,我们一般跟团出去游玩,导游费用都含在团费里了,如果导游小费合法化,今后参团游是否要多支出导游小费?”如今导游小费合法化,跟团游的费用会不会上涨,市民林先生开始担心起来。
“给导游支付小费是游客的自愿行为,这个是不变的,更不需要担心导游服务质量的问题。”省城一家旅行社负责人坦言。
是否给小费?游客观点不一
尽管旅行社表示给小费是游客的自愿行为,但是很多游客都想知道:如果不给,会不会影响服务质量。
“我知道很多导游都是靠购物提成来增加收入的,但现在如果导游想拿到小费,就应该把更多精力放在提高服务质量上。”家住合肥三孝口的市民沈先生认为,给导游小费会激励导游提高服务质量。
不过,也有市民反对给导游小费。市民王阿姨表示,出游前,她已经支付过团费了,因此,导游的服务费用应该由旅行社支付,自己无需再支付导游小费。
“给少了怕导游给自己脸色看,给多了自己又不乐意。”不少游客担心不给导游小费,优质服务或许只能是基本服务。“支付了小费,导游和游客就相安无事,不支付小费,导游没准整个行程中脸色都不好看,本来说好自愿给的小费,没准会成为变相的强制性消费。”合肥网友“贪玩的猫咪”说。
导游担心实际操作“不接地气”
“倡导导游小费合法化,从情感上来说,导游都是欢迎的。”在合肥从事4年导游工作的小陈告诉记者,这项政策也是对导游服务行业的激励,可遗憾的是,却没有明确支付小费的标准。“究竟给多少小费合适呢?没个标准,搞不好就会引来投诉。”
小陈告诉记者,国内很多导游大多都面临着待遇不稳定、保障差等诸多问题,其收入基本由每天带团的劳务费和部分按照合同带领游客去购物店取得的低额度佣金组成。“旅游旺季可能两三个月都在外面跑不着家,淡季的时候,一个月估计都接不到团,导游收入普遍都不高。”
“给小费实际操作中难度挺大,毕竟国外国内消费习惯不一样。”这位导游表示,可能游客接受需要一个过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