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个娃,顺产还是剖宫产?2014年,安徽省剖宫产率平均达到40%,远远超过世卫组织推荐的不超过15%标准。为此,安微省卫生计生委日前宣布,在全国率先破题,制定了15条剖宫产手术实施指征,建立剖宫产手术报告和评审制度,以期通过强制措施,使我省剖宫产率在3至5年内下降至30%。(8月25日《市场星报》09版)
剖宫产,本来是在难产和重症高危妊娠等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分娩方式。但如今,很多孕妇确实是“想剖就剖”:有的为让孩子生在良辰吉日而选择剖宫产,比如抢生“龙宝宝”;有的为让孩子能在9月1日“上学分界线”前出生,而选择剖宫产;有的因为害怕自然分娩痛苦,或担心出意外,甚至担心身材不好恢复,而选择剖宫产……这些,都使得非医学指征下的剖宫产手术比例,一直居高不下。
事实上,“能顺产,不剖腹”是国内外医学界倡导的原则。虽然自然生产也有风险,但自然生产比剖宫产更安全,有医学研究显示,在没有医学必要的情况下采取剖宫产,比顺产患严重并发症的风险,要大两到三倍。剖宫产除对产妇有害,对孩子的成长也不利——麻醉对孩子有影响,孩子未经产道挤压易患“湿肺症”,由于没有“瓜熟蒂落”,相当于揠苗助长,孩子的健康成长也可能大打折扣。
安徽在全国率先破题,规定必须符合15条医学标准,方可实施剖宫产,无疑开了个好头。
接下来要考虑该制度的执行力。在很多时候,不是产妇“想剖就剖”,而是医院想利用剖宫产手术从产妇那里多赚钱。据说,一些医院从剖宫产产妇身上赚取的收入,是自然分娩的两三倍。正因如此,一些医生纷纷向产妇灌输自然生产的风险,使得原本想自然分娩的产妇不得不选择剖产,增加了产妇生育的经济负担。要想让产妇不能“想剖就剖”,还需让医院不能想赚就赚,对滥做剖宫产手术的医生或医院必须处以经济处罚,甚至吊销执业资格,使其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