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一社区社居委主任和居民组副组长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骗房,帮家人骗房,还帮非祖居户骗房。除了他们外,该社区书记和居民组组长也双双涉案。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获悉,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肥光社居委原主任张某甲和该社区花郢居民组原副组长张某乙因涉嫌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被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居民组副组长帮 16户非祖居户骗房21套
2010年~2013年,肥西县上派镇政府因肥光入城口建设项目,分二期对该社区三十埠第一、二、三居民组和花郢居民组进行拆迁。肥光社区和所涉居民组负责对拆迁户的安置资格及是否属于当地祖居户进行审核和界定。
66岁的张某乙时任花郢居民组副组长,2010年11月,为了帮早已出嫁,且户籍不在花郢居民组的女儿骗取安置房,他找人伪造了女儿家的户口簿,并到社区找张某甲开具了相关证明。他还和张某甲等人在证明上签字,确认女儿为祖居户。最终,帮女儿骗取安置房2套、安置过渡费等2万多元。
此外,在明知李某某等16户不是花郢居民组祖居户,不符合安置条件的情况下,他仍滥用职权,在他们的居住及自建房证明上签名,并确认为祖居户,致使这16户居民使用伪造的户口簿,按祖居户政策得到安置,共骗取21套安置房和相应的补偿费,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共计542万多元。
社居委主任冒用亲戚之名骗房
44岁的张某甲时任肥光社居委副主任、主任,2013年1月,为了在肥光社区三十埠第二居民组拆迁过程中骗取安置房,他冒用一亲戚家的户口簿,并利用职务便利,以社居委名义开具了相关证明,并签名、确认为祖居户。最终,他以该亲戚的名义骗取安置房1套,并骗取安置过渡费3.1万余元。
去年3月,在当地纪委查处相关问题的情况下,他担心此事败露,遂以该亲戚的名义将房屋钥匙交给纪委,但未如实反映情况,最终,当地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除了为自己骗房外,他还利用职务便利,帮9户不在花郢居民组居住,不符合安置条件的居民共计骗取11套安置房,并帮自己已得到过安置的姐姐进行重复安置,最终骗取1套安置房。据了解,张某甲的上述滥用职权行为共计造成国家经济损失308万多元。
社区书记和居民组组长也双双涉案
今年5月27日,蜀山区检察院的侦查人员以了解有关情况为由电话通知张某乙到肥西县检察院,后依法将其带回蜀山区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接受调查,到案后,张某乙如实供述了相关犯罪事实。
3天后,侦查人员到肥光社居委,以协助调查张某乙有关问题为由,将张某甲带至蜀山区检察院。后经讯问,张某甲如实供述了相关犯罪事实。目前,张某甲、张某乙因涉嫌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已被检方提起公诉。
据了解,这是一起拆迁“窝案”,除了张某甲和张某乙,肥光社区党总支书记张某丙和花郢居民组组长黄某某也双双涉案,并已被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