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刘瑞龙(1910-1988),江苏南通人,192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南通特别支部书记,通城区委和县委书记, 通(南通)海(海门) 特委书记,江苏省委徐海蚌地区巡视员、省委农委书记兼军委委员等职。1933年奉调到川陕苏区,先后任红二十九军政治部主任、川陕省委宣传部长、红四方面军总政治部宣传部部长。
1939年12月,任中共豫皖苏区委员会副书记,到永城县发动群众,进行减租减息、改善雇工待遇和确定合理负担的试点。1940年9月任淮海区军政委员会书记,和当地党政军领导同志一起,抓紧巩固抗日阵地,肃清残匪和残顽,建立地方武装,整顿基层政权,使根据地的各项建设逐步走上正轨。
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共上海市委秘书长,国家农业部常务副部长兼党组副书记等职。1988年5月25日在广州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