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房屋、轿车、金条、金表、长命锁、酒店贵宾卡、飞机票……这些都是他涉嫌受贿的“礼品”。8月16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获悉,16年时间里,滁州市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原主任邢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839.922717万元、美元2.7万元、港币2万元。
该案将于近日在合肥市中院公开审理。
1 指控:16年涉嫌受贿800余万元
现年59岁的邢高,大专文化,滁州人,原滁州市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主任。2014年8月4日,经安徽省检察院决定被刑事拘留。
同月21日,该院初步侦查的情况表明,邢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数百万元,并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招标、合同签订、拆迁协调、工程款支付、融资借款等方面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涉嫌受贿犯罪。
昨日,记者从此案的起诉书中看到,1998年至2014年期间,邢高在担任滁州市商务局局长、交通局局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主任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取或收受他人人民币839.922717万元、美元2.7万元、港币2万元。
2 礼单:商铺、房屋、轿车等“礼品”繁多
检方共指控32笔犯罪事实,邢高的第一次“收礼”在1998年。经依法查明,1998年至2002年期间,邢高先后收受杨某某人民币6万元,为其职务调整事项提供帮助。除了常规的收取现金,邢高的“礼单”中还包含商铺、房屋、轿车等财物。
检方指控,2001年至2006年期间,邢高先后收受钱某某购物卡4万元,并向其索取价值人民币29余万元的房屋一套;
2002年至2011年期间,邢高先后收受江苏裕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韩某某人民币21.6万元和金表一块;
2002年至2013年期间,邢高先后收受滁州市苏豪沥青有限公司董事长桑某某人民币2万元,并向其索取人民币1.3万元和汽车一辆;
2007年至2011年期间,邢高收受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雷某价值人民币3.5余万元的金条一块;
此外,邢高还涉嫌索取或收受他人商铺、购物卡、酒店贵宾卡、飞机票、玉挂件等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3 最高:关照项目获得价值250万元豪宅
记者看到,邢高的“礼单”中,不乏有价值百万的豪宅、豪铺。在检方的32笔指控中,最大一笔高达200多万元。
检方指控,2010年至2011年期间,邢高先后收受滁州市建工集团公司董事长张某某价值人民币250万元的房屋一套、人民币33万元和购物卡2万元,为其承接滁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施工工程等事项提供帮助。
在收受豪宅前,邢高还索取过价值百万元的商铺。2008年至2012年期间,邢高先后在税收优惠资金返还、电路改造补贴等事项为安徽天大石油管材公司提供帮助,2011年下半年,邢高向该公司董事长叶某某索取价值人民币153余万元的商铺一间。
同一期间,邢高还为深圳市银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接滁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官塘小区建设工程等事项提供帮助,2011年底,该公司顾问王某某提出送给邢高人民币100万元,邢高表示将这100万元放置王某某处,直至案发,该款项仍在王某某处。
4 事由:征地拆迁等均系涉贿理由
从侦查机关的调查情况中看出,邢高收受他人财物的理由有很多种,如以承接工程、土地转让金、征地拆迁补偿、职务调整,及获得投资优惠政策等方面提供帮助,而收取他人财物。
经依法查明,2002年至2013年期间,邢高先后收受安徽滁宁高速公路开发公司总经理、安徽浩然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天浦资产管理集团董事长洪某某人民币23.5万元、港币2万元和美元5千元,为上述公司的征地拆迁补偿、土地拍卖协调及广告牌租赁等事项提供帮助。
2006年至2013年期间,邢高先后收受科思技术滁州有限公司董事长薛某某人民币20万元并向其索取人民币2.9万余元,为其公司购买滁州市交通大厦等事项提供帮助。
检方认为,被告人邢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839.922717万元(其中索贿266.23万元)、美元2.7万元、港币2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邢高在部分受贿犯罪中具有索贿情节,应当从重处罚。
该案将于近日在合肥市中院公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