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中新社报道 南京养母虐童案,剧情面临逆转。8月12日,受虐男童小宝(化名)的亲生父母桂先生、张女士向南京市江宁区法院提交民事起诉书,状告最初在网上发布男童受虐照片的网民——南京江宁区的徐先生。
桂先生夫妇认为,徐先生在网上散发小宝的照片等行为,侵犯小宝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要求其道歉并支付精神抚慰金20万元。南京江宁区法院证实,法院已收到该起诉书,将在7天内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男童亲生父母诉称,他们得知李征琴在管教孩子过程中打伤了小宝,作为亲生父母,一方面心疼孩子,另一方面也理解表姐李征琴。“这次的事情只是一次意外,是李征琴的无心之失。”发帖人徐先生不知从何处找来了小宝的照片,故意散布到了网上。
男童父母认为,发帖人“以关爱儿童的名义进行恶意炒作,以增加自己微博的关注度”。徐先生未经许可,擅自将小宝的肖像对外发布,侵犯了孩子的肖像权。因为徐先生的行为,小宝成为了社会和媒体关注的对象,这是违背孩子意愿的,给孩子带来了无尽的烦恼。徐先生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小宝的生活安宁权。小宝无法面对妈妈李征琴因为教育自己而遭受的劫难,永远无法从“负罪感”中解脱,无法回到往日温馨的生活,更不要谈安心学习了。
男童小宝及亲生父母桂先生、张女士请求法院判令,徐先生停止侵害,向他们赔礼道歉,并在全国范围内为他们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徐先生向小宝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向桂先生、张女士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