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实习生 樊志远 记者 赵汗青) 蚌埠市经营户张付永等人反映, 2015年1月,他们经营的数家店面在大白天遭遇不明身份人员打砸。然而,时至今日,公安机关却不予立案,称无犯罪事实。目前,张付永已向检察机关提起复议。
门面租赁引发纠纷,商铺被打砸
蚌埠商户张付永于2014年5月26日与蚌埠市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属的安徽瑞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2014年3月18日至2019年3月18日。由于门面较多,张付永将部分门面转租给了其他商户。
2014年11月15日,瑞联物业管理公司发出通知称,由于门面房路面升级改造,合同到期公司将不再续签,如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可退还租金和押金。2014年12月19日左右,瑞泰房地产公司贴通告要求收回房屋,张付永认为合同没有到期,拒绝交房。张付永称,之后的2014年12月22日及2015年1月1日,多名不明身份人员闯入店里打砸。
物业称曾提前通知,对方不配合
据张付永提供的现场视频显示,一些人手持大锤砸碎商户的玻璃门。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辗转联系上数家涉事商户。经营户陈女士表示,当时来的人实在太多,一圈都被包围,自家的损失大概在几万块钱左右。据张付永统计,9家门面共损失200余万元。
瑞联物业公司一马姓负责人称,张付永从2009年开始租用物业的门面房,合同到期后又续约五年,在没有和瑞联物业打招呼的情况下私自改造,将当初作为饭店用的门面房转租给其他商户赚差价,物业公司决定收回房子,提前数月就已经打过招呼,只是张付永一直不愿意搬走,还将物业工作人员砍伤。
公安机关不立案,称无犯罪事实
2015年1月3日,张付永递交书面报案材料给公安机关。蚌埠市龙子湖公安分局经审查认为该事件无犯罪事实,5月14日作出不予立案的通知。
张付永称,是瑞联物业组织人员打砸玻璃门窗,打砸现场既有视频也有图片,对于这样一桩“案情简单”的事件,公安机关为何“审查”了近5个月,最后还决定“不立案”?对此,龙子湖公安分局副局长王永强称,“他们之间有经济纠纷,打砸的事如果属实,那就不叫没有犯罪事实了。”
目前,张付永已向龙子湖区检察院提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