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罗授莲 记者 马冰璐) 身为居委会支部书记,利用职务之便,帮亲属骗取安置面积,并收好处费帮他人办事。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获悉,合肥市经开区四十井居委会原支部书记孙某某,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合肥市高新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孙某某,男,49岁,案发前任合肥市经开区四十井居委会支部书记、四十井工作站站长。
2004年1月,为了能在日后的拆迁安置过程中获得好处,孙某某利用原肥西县公安局烟墩派出所补登户籍的机会,向公安机关出具虚假证明,安排其妹妹孙某甲以“孙某”的名字补登了户口。
2007年5月,孙某某在担任四十井居委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其协助临湖社区从事拆迁安置工作的职务便利,以“孙某”的名字上报,骗取安置面积45㎡和各类补偿款2.5万余元。
后来,孙某某将这45㎡安置面积转让给其父,与其父正常安置的45㎡合并,最终安置在临湖社区某小区。
据了解,除了这45㎡安置面积外,孙某某还帮自己的弟媳骗取安置面积45㎡和各类补偿款1.9万余元。
除了帮亲属骗取安置面积外,孙某某还帮他人办事,收受好处费。
2011年11月,孙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将一工程交给王某承接,2012年3月左右的一天,他在办公室收受王某送给的1万元好处费。
2012年11月、2013年3月期间,他应朱某的要求,多次向临湖社区相关部门协调朱某自家厂房被拆迁后索要补偿相关事项,两次共收受朱某送给的好处费2万元。最后,朱某共获得58万余元的拆迁补偿款。
去年11月13日晚,合肥市经开区管委会纪工委以了解有关情况为由,通知孙某某到纪工委办公室,后被侦查人员传唤到案。到案后,他主动供述了相关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