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陈旭 胡田田 记者 李皖婷)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昨日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我省将在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医疗服务信息社会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的医疗服务信息包括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医疗费用、医疗质量、运行效率、群众满意度和服务承诺等6个方面。
这些医疗机构包括政府办公立医疗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的解放军、武警医疗机构,包括各级各类综合医院、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二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参照执行。
医疗机构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报刊等媒体每季度结束之后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也可在医疗机构公示栏、在门诊住院患者流动聚集区醒目位置公开相关信息。医疗机构首次公开应在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