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河北省大名县原县委书记边飞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一案日前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庭认定边飞先后多次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贿赂,包括人民币、外币、黄金、房产等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920余万元,另有价值人民币4190余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其滥用职权还造成国家财产流失776万余元,判处边飞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后,边飞并未提起上诉,这一判决已经生效。
据检方统计,边飞及其家庭成员实际拥有的财产包括大量现金、存款、房产、汽车、黄金、玉器、手表等,总价值超过1亿元。 据边飞辩护律师介绍,边飞被查缘于他的一名下属涉及贪腐。最初,有关部门只是掌握了边飞45万元的涉案金额,但边飞认罪态度较好,供述越来越多,涉案金额大多为他本人主动交代。
据记者了解,边飞在其第一任的魏县县委书记期间,只有15万元受贿金额,绝大多数犯罪行为和涉案金额,都发生在担任永年县委书记和大名县委书记期间。
在边飞工作过的三个县,一些干部群众反映,边飞并不张扬,论工作能力和业绩也可圈可点,但没想到他会暗中收受如此高额的贿赂。
边飞在被羁押期间曾表示,自认为在魏县县委书记任上工作成绩很好,下一步应该到市里工作,但没想到被调任去永年继续当县委书记,从那时起自己开始大肆敛财,但也没有放松本职工作,政绩还算突出。永年县委书记当了多年后,满以为能当市领导了,可竟然又被调到经济水平远不如永年县甚至是十分贫困的大名县做县委书记,他心理上感觉很不满,更加追求金钱利益。
边飞在被查后也曾忏悔,自己在县委书记的位子上坐久了,感觉工作干得不错,但一直没有得到提拔,心态开始失衡,从第二任县委书记开始,就只想着怎么多挣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