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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水添加“伟哥”源于监管“早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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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夜砌墙”的奇葩 别说歪招“看不穿”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8月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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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水添加“伟哥”源于监管“早泄”
□ 郭元鹏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日前发布通告称,51家企业因在69种保健酒、配制酒中违法添加“伟哥”等化学物质,并在产品名称、标识、标签上明示或暗示壮阳、性保健等功能,现已被要求立即停止生产,并召回全部在售产品。食药监总局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和饮用这些酒品,发现后要向当地监管部门举报。

很多人喜欢喝保健酒,未必是因为生理出现问题,而是身体虚弱,需要保养。在这种情况下,喝了添加“伟哥”的酒水就会出现不少问题:“伟哥”是男性服用的,喝保健品酒的也有女性,这危害就会存在;“伟哥”并不适合所有男性群体,假如身体病弱的老人服用了,就会造成伤害。

保健品,是为了保健的。当保健品成为伤害品的时候,究竟是谁错了?这次被查处的保健酒,其实大多数都是正规企业、正规品牌。也就是说这些酒水不是“三无”产品。这就有一个问题需要质疑了:酒水+“伟哥”是如何获得保健品通行证的?

按照保健品的审批规定,凡是涉及保健品的食品、饮品,都必须有科研环节、试用环节、审批环节。那么,这些添加了“伟哥”的保健酒,在“科研”的时候是谁监督的?在申报的时候是谁化验的?在审批的时候是谁签字的?当这些一点科技含量也没有的保健酒,轻轻松松拿到了保健品通行证的时候,获得了食健批号的时候,监管部门已经是“早泄”和“疲软”的了。

在越来越关注自身健康的时代,市民的需求为保健品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宽广的市场,这个时候各类保健品也就像雨后春笋一样的破土而出了。越是在这个时候,监管部门越是应该加强监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查处这些保健酒的举动是值得叫好的。但是,监管不是“提醒消费者到当地举报”,而应该是“提醒当地监管部门主动查处”。提醒消费者注意是需要的,但是更应该追问监管不力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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