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他!偷了我的三轮车!抓住他!”7月30日,省城周先生突然遭到一伙人追打,然后被带到派出所关了6个小时。后来警方经过调查发现,原来搞错了,周先生不是小偷。然而,让周先生感到郁闷的是,他被放了之后,只得到一句道歉,没人还他清白,没人承担相关医药费。
□ 本报记者 文/图
上班路上被误认为小偷
周先生说,7月30日上午,他从马鞍山路与南一环交口的一家超市买东西出来,打算去上班。刚走出超市,周先生就听到后边有人在喊:“就是他!偷了我的三轮车!抓住他!”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一帮人就死死地把他按倒暴打。周先生说,这帮人也不听他解释,打完要求他一起到巢湖南路一个地方去调监控。
周先生表示,他不是小偷,也不认识这帮人,“凭什么要一起去调监控录像呢?我当时要报警,可被这帮人按住不给报警。”
后来可能是路人报了警,警察闻讯赶到,“但警察也不听我解释,把我铐上带到了望湖派出所。”周先生说,上午10点,他被铐上铐子关在派出所里,连午饭也不给吃,直到下午4点多钟,办案人员过来告知,搞错了,他不是小偷。
女当事人承认“看错了”
“我既然不是小偷,那谁来还我的清白?不能就这样放了就了事了吧?”周先生说,他要求派出所让当事人过来向他道歉,带他去医院检查,并消除影响。后来,两个女当事人到了派出所,承认当时看错人了,并道了歉,但不承认她们打人,称打人者是过路人。
“正当我和派出所交涉过程中,两个女当事人竟然趁机溜走了,后来派出所打电话也联系不上。我的家人过来之后,坚持让派出所给一个说法,派出所却称没什么过错,是按程序办事,碰到这样的事只能算倒霉。”周先生气愤地说,他的头部后脑勺、颈部、背部等多处受伤,手腕也被铐子磨伤,一直到第二天凌晨两点在医院才检查完。
打人者要承担相关责任
昨日下午,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联系了望湖派出所,一位值班民警表示,此事是个误会,“如果没什么大问题,就算了。”该民警称,对方道歉并表示承担相关医药费,可是周先生不同意。
那么,遇到这样的事到底谁该承担责任呢?为此,记者咨询了安徽江淮律师事务所律师程卫东。程律师表示,作为派出所,接到报案,然后出警,在没搞清楚周先生是不是小偷的情况下,把周先生控制起来,从程序上来说是没有问题的。在对周先生调查期间,派出所也没有做出什么违法的举动,所以派出所不应该来承担责任。而作为打人者,要承担相关责任,包括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