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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通知书“撞衫” 并非小事一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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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通知书“撞衫” 并非小事一桩

□何勇
 

27日,武汉大学2015年新版录取通知书在网络上一亮相,引来许多点赞如“美美哒”、“颜值爆表”。不过随即也招来眼尖网友质疑:“这不是抄袭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的录取通知书么?”武大回应称,“并不构成模仿和抄袭。”(7月28日《楚天都市报》)

一直以来,大学录取通知书基本上大同小异,没有个性、没有特色,纯粹只是一张纸,承担通知功能,用完就可以丢弃。 但近年来,随着高校之间的生源竞争越来越激烈,国内不少知名高校越来越重视录取通知书的制作,把制作独一无二的录取通知书当成一种软实力和活广告,让录取通知书发挥一定的招生优势,吸引学子报考。

高校制作个性录取通知书,应当说是一种进步,是向大一新生传递大学精神和特色校园文化的一种方式,有利于大一新生更快地了解大学,融入大学生活。但是,如果高校的个性录取通知书出现“撞衫”现象,乃至是复制品,无疑失去了个性和特色,结果恐怕还毁掉了自身形象。

也许在有些人看来,大学录取通知书“撞衫”只是小事一桩,过度热议太过无聊。这话听上去没有错,但从高校自身的特殊定位和公共形象角度说,大学录取通知书“撞衫”并非小事一桩,因为背后直接反映了一所大学的学风和象牙塔精神。

大学是知识的殿堂,创新是大学生存之基。如果大学在制作属于个性的录取通知书上都不用心制作,没有创新精神,而是直接采取抄袭的手段。这或许不构成学术腐败,但无疑背离了大学应有的精神和价值,是另一种形式的学术腐败。而且,从法律角度说,如果抄袭属实的话,更是属于一种侵权行为。换句话说,大学录取通知书“撞衫”,不只是关乎到大学的脸皮,更是关系到大学自身的精神,这也是人们热议的根源所在。

因此,大学录取通知书“撞衫”,究竟只是简单的借鉴,还是抄袭,又或者既无关借鉴,又无关抄袭,纯粹是合理应用公共资源、公共要素,不能是被质疑为抄袭一方的武汉大学自言自语,而应当交由独立的第三方鉴定机构给出标准答案,以正视听。如果抄袭成立,该道歉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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