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游客吴先生在连云港花果山景区游玩后,在景区门外一家饭店消费的时候,遭遇店家宰客。根据吴先生微博中曝光的菜单,当天他一共点了9个菜,账单价钱高达2012元,其中一份野菜红烧土鸡更是被标出“天价”688元。后在警方的调解下,吴先生给了1000元了事。(7月28日《现代快报》)
又见“天价菜单”宰客行为,9个家常菜被索要两千多元,一份野菜红烧土鸡就高达688元,确实让人有些无法承受。其实,如果只是价格高也就罢了,毕竟是市场经济,商家有自由定价权,消费者也有自由消费权,关键是商家要明码标价,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不能搞价格欺诈。
从游客吴先生晒出的菜单来看,菜单上面一共有9个菜,除了一份炒花蚬为128元外,另外4个菜价钱均超过300元,诸如带籽子乌烧青菜328元、生炝八爪鱼368元、野菜红烧土鸡688元……价格显然过高,已经超出正常价格范围,确实让人难以接受。这些菜并非珍品,而是普通的家常菜,只是因为饭店开在花果山景区门口,就将菜价定这么高,颇有些漫天要价的味道。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吴先生在点菜时“没有菜单,是带着我们直接看着菜点的”,直到结账的时候才知道价格高得离谱。
餐饮本就是竞争性行业,理论上是无法垄断经营的,价格都是随行就市,赚取相应的合理利润。至于在节假日期间,又处于旅游景区,经营成本自然要比平日高些,那么价格也会随之提高。如果属于正常价格浮动,就不能视之为“宰客”。但要是不遵守明码标价的规定,搞价格欺诈就要依法予以严惩,以肃清餐饮行业乱象,维护消费者权益不受侵犯。
这些年来,各地旅游景区时有曝光“天价菜单”、“宰客”等恶劣行为,不仅损害到消费者利益,亦给景区形象抹黑。因此,管理部门应严厉打击宰客歪风,避免将消费者当做“唐僧肉”来肆意宰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