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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书无效” 反证高考录取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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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书无效” 反证高考录取公平

□刘昌海
 

复旦大学招生组和重庆江津高考状元阳阳签署了一份“复旦大学2015年专家组咨询确认书”,只要第一志愿报考复旦并且高考成绩达到该校调档线,将择优录取。7月18日,阳阳提交自己的准考证号查询录取结果,结果让她感到震惊——自己竟然被平行志愿的第二所大学录走了。阳阳又拨打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查询到复旦大学在渝录取最后一位的分数和自己相同。(今日本报17版)

每年高考分数出来以后,各高校都会派出招生组四处活动,抢夺优秀生源,这已经成了惯例。笔者一直担心,如果高校招生组的老师真的有权力提前录取学生,会不会产生暗箱操作,产生新的不公。但阳阳用亲身经历证明,招生组的老师没有这样的权力,现在的高考招生是公平的。

这事对阳阳有些冤枉,但我们换一个角度想,如果因为招生老师“喜欢”阳阳就可以违反招生规定录取阳阳,那么对那位同分的考生也不公平。

在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复旦大学和阳阳签署的所谓“确认书”显然是无效的,在教育部规定和学校承诺之间,阳阳和家人轻信了后者,显然也有一定的责任。

当然,并不是每位考生和家长都能够对招生政策了如指掌,这就需要招生部门多主动做一些工作,比如提前进行相关政策的宣传,对那些大张旗鼓去学校活动、和考生联系,签署这样或那样与国家政策相违背的承诺书、确认书的高校,应该及时制止。如果阳阳和父母能得到这样的帮助,相信也不会轻信招生组老师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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