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报告会。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7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情况。据悉,新《消法》规定“七天无理由退货”,听起来很美,但在实际中,却没那么容易……
“七天无理由退货”没那么容易
2014年下半年,我省开展了对新《消法》实施以来,电商企业落实7日无理由退货等情况的执法检查。
“新《消法》实施过程中,消费者诉求发生变化,调解难度增大,如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问题,7日无理由退货中消费者和电商对《消法》,因理解和认知不同而产生消费纠纷问题。电商故意抬高退货门槛,电商和第三方交易平台及快递企业之间因地域、时间跨度等原因导致相互推诿、调查取证难的问题,‘三包’难以执行到位问题等”。据省工商局副局长朱斌介绍,截至2014年底,我省各类市场主体开办的网站(店)共96308家,较去年同期增长18.8%,其中2014年新增12637家。
据介绍,新《消法》以来,自行与消费者和解网购消费纠纷达15658件,其中涉及7日无理由退货消费纠纷3820件。此外,还存在对汽车金融服务、快递服务、医疗服务、商品房销售等新兴领域、维权难点领域的经营者义务和责任不够明确,对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难以操作等问题。
朱斌建议,抓紧修订出台新的《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相关配套的法规规章,增强相关条款的可操作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引导有条件的商场、市场、网络交易平台和电视购物平台的经营者先行赔付制度,保障消费者及时获得赔偿。
2万台电子秤就有265台是假的
产品质量也是昨日会上热议的话题。
“打击缺斤少两,约谈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今年上半年,检查电子计价秤销售企业308家、使用场所5307处,检查电子计价秤2万台,查获不合格电子计价秤265台。抽查食品类流通领域245家的企业772组定量包装产品,其净含量合格率为84.3%”。据省质监局副局长梅德林介绍,我省还集中对电梯安全集中整治,目前已完成全省46544台电梯的安全排查,发现存在隐患电梯6449台,下达停用安全指令197台。
说起产品质量,就不得不谈到“食品”。
“截至2015年6月底,全省各级食药监部门共立案‘四品一械’(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案件5946件,案值(货值金额)合计446.5万元,罚没款合计3024万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巡视员陈小俊告诉记者,个别企业、不法分子唯利是图、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今年已责令8家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1家,捣毁黑窝点13个,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26件,立案10件,已作出刑事判决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