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红色通缉令的百人名单中,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之子程慕阳的关注度一直很高,其因涉嫌贪污、窝藏转移赃物罪被通缉。昨天,又有了关于他的新消息。加拿大联邦法院法务专员安德鲁·布隆伯格称,程慕阳已经在申请难民身份的司法复审中获胜。
申请难民身份司法复审获胜,这对程慕阳意味着什么?程慕阳还能不能抓回来呢?媒体通过对程慕阳与赖昌星两人的对比观察,分析追捕程慕阳接下来的走向将如何。
程慕阳与赖昌星的共同点
其实,程慕阳提出难民申请,遭拒后又提出司法复审,这一套并不新鲜,都是赖昌星当年玩过的花样。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说,外逃人员最常用的伎俩就是抓住难民申请等救命稻草,没完没了打官司,通过上诉、败诉、再上诉的漫长的司法程序,最大程度拖延时间。
赖昌星就如此。赖昌星就这样穷尽一切司法途径,在加拿大“赖”了12年。
程慕阳比赖昌星晚了一年,于2000年经香港逃往加拿大。据加拿大媒体报道,2009年,程慕阳申请入加拿大籍未果,就提出了难民申请。从此至今,程慕阳一直在难民申请被驳回、上诉、再度被驳回、再上诉的司法程序中转圈。
赖昌星和程慕阳还有个共同点,两人请的律师是同一个人——大卫·马塔斯。
移居加拿大的华人学者陶短房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说,大卫·马塔斯很“厉害”,号称从不失手,曾经让几个罪行累累的通缉犯在加拿大一赖几十年。
程慕阳与赖昌星的不同点
北京外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史泽华说,程慕阳和赖昌星有一点不同,程慕阳比赖昌星多了一张牌。
赖昌星是以香港护照旅游签证进入的加拿大,并没有加拿大的合法居留身份。即便如此,赖昌星还是利用司法程序在加呆了12年。程慕阳虽然不是加拿大公民,却拥有加拿大的永久居民身份,可以在加拿大无限期停留、生活和工作。跟赖昌星相比,遣返程慕阳的难度更大。
不过,跟赖昌星相比,程慕阳案还有一点不同。
北京外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史泽华说,中国政府通过不断努力,最终于2011年成功遣返赖昌星回国。跟2011年相比,中国与加拿大就跨国追逃追赃方面的合作有新进展,去年11月底,外交部称,中加已谈判完成“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协定”,正在抓紧准备签署。该协定只要签署,势必成为遣返在加外逃人员的利器。因此,尽管需要一段时间,不过追捕程慕阳回国可期。 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