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7月14日,合肥市中院公开审理了合肥市地方税务局新站区分局(合肥新站区税务分局)原局长张燕涉嫌受贿180余万元一案。
张燕,60岁,回族,研究生学历,合肥新站区税务分局原局长。经依法审查查明,2001年底至2013年,被告人张燕担任合肥新站区税务分局局长期间,在缓缴税款、承接工程等方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80余万元、港币2万元、价值6.2万元购物卡。
检方一共指控四笔。分别为帮助他人高价推销“五粮液川圣牌”白酒,收受他人46万元;介绍他人承揽工程,收受他人60万元;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向他人买门面房,变相收受贿赂66.8万余元;收受他人2万元港币、价值6.2万元购物卡。
税务局局长怎么推销起了白酒?检方查明,2011年,张燕经人介绍认识李某。2002年,李某找到张燕,提议通过张燕介绍向新站区相关企业推销自己经销的“五粮液川圣牌”白酒,并承诺给张燕一半利润。随后,张燕向新站区安徽安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安徽中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和个人高价推销白酒,帮助李某获利80万元,收受李某46万元。据检方出示的证人证言显示,企业老板们之所以买酒,最直接的原因就是不想得罪她,希望她在公司税务上给予关照。
张燕在最后陈述时说,父亲早年去世,90岁的母亲现在做手术没人照顾,儿子为了帮忙退回赃款大肆举债,丈夫也身陷囹圄。“如今,我已风烛残年,身上还有两处肿瘤,我不上诉,恳请法官能够看在我主动退赃、主动自首的行为上从轻处罚。”据张燕辩护人表示,案发前,被告人退回的赃款约400万元。
本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