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随着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我省衔接落实有关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已经揭晓。据悉,此次我省将对应取消8项行政审批项目,承接12项。
【取消的行政审批8项项目目录】
1.物业管理师注册执业资格认定;
2.软件企业认定和产品登记;
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认定;
4.全省性、跨市行政区域社会团体筹备审批;
5.社会福利基金资助项目审批;
6.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
7.一级裁判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
8.文物系统风险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
【承接国务院下放管理层级的12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1.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省农委);
3.进入林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从事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审批(省林业厅);
4.水运工程监理甲级企业资质认定(省交通运输厅);
5.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水路运输审批(省交通运输厅);
6.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资格认可(省交通运输厅、设区的市地方海事管理机构);
7.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机构、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评价(甲级)机构认定(省卫生计生委);
8.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9.设备监理单位甲级资格证书核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10.军工产品储存库一级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省公安厅);
1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定点生产审批(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12.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审批(省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