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为了获得更多的拆迁款,部分适龄青年会通过“闪婚”,在极短时间内成为拆迁家庭的一员。然而,这样的“拆迁婚姻”真的会幸福吗?7月7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就从合肥市中院了解到一起关于“拆迁婚姻”的纠纷案件。
女子小李是合肥市原郊区的一户居民,其居住地于2008年要拆迁,故在媒人的介绍下与男子小张领取了结婚证。当时,小张觉得自己家在农村,没有文化和手艺,在城市根本买不起房子,现在天上掉下这么大的“馅饼”机不可失,反正感情以后是可以慢慢培养的,所以就匆忙地领取了结婚证。
婚后,小张将户口迁到小李家,但直至此时小张才意识到小李其实是个大概只有小学生智商的女孩,平时就在家里由母亲照看,两人根本无法进行语言上的沟通。而且,拿到拆迁房后,小李的父母根本不让小张进门,更别说跟他们一起生活,小张甚至都不知道家里的安置房是在哪一层。
无奈之下,小张只能一个人在外租房。最终,小张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将属于他的安置房还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