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药品采购 纳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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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药品采购 纳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何亦邨 记者 祝亮
 

开栏语: 为加大全面深化改革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全省各地各部门坚定不移推动改革的新措施、新成效、新经验,本报今日起开辟“全面深化改革进行时”专栏,重点宣传我省落实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制和运行服务机制、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体制等30项省委改革领导小组重点督办任务,以及我省承担的“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16项国家及部委改革试点任务情况,突出报道安徽儿童医疗联合体改革等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

星报讯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昨日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徽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法》已经出台并开始实施。根据办法规定,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省属院校教育技术装备采购、全省统一组织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用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等六大类项目必须列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据悉,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是指省市共建的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项目属地设区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进行交易的项目包括:省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政府采购、矿业权出让转让、国有产权交易、省属院校教育技术装备采购、药品医用耗材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等。

办法还规定,任何单位不得通过违法设置会员注册、资质验证、投标或者竞卖许可、强制担保、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限制或排斥代理机构和竞争主体参与交易活动。不得采用抽取、摇号等方式直接确定竞得候选人或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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