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布的《2015上海市选任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拟录公示》显示,曾作为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的商建刚被确定为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三级高级法官拟任人选。商建刚是知识产权领域的知名律师,他一年创收超过千万,被称为“千万律师”。(7月2日《新京报》)
法官作为社会职业的一种,进出都是一种极正常的现象。不可否认,因为待遇的偏低,而一度出现了法官“辞职潮”;也因为收入的可比性不足,使得法官的吸引力在降低,尤其是作为同行业的律师与法官,因为律师在经济收益上更为可观,让“体制内”的很多法官产生了更为强烈的转行冲动。然而如同婚姻存在围城定律一样,职业选择同样有“进来出去”的愿望,在某个行业干久了就自然会心生懈怠,因而法官干久了就想去干更为自由的律师,而律师干久了也想干干法官以实现另一种体验。商建刚从“千万律师”转身为法官的选择,佐证了一个最浅显的道理,即人不仅是物质化的存在,也是一种精神化的存在。
“千万律师”转行干法官,产生了多重启发意义。一者,说明职业间的流动属于正常现象,并没有孰优孰劣的单向标准;二者,职业的选择是一种权利表达,更是一种价值取向的体现,因而对于个人职业的选择,不要给予身份与职业的固化,才能真正给权利松绑;三者,商建刚的“不走寻常路”也告诉正在从事法官职业的人,不必过度强调自身的重要性,既不能对现状而自怨自哀,又不能以之矫情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