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到门窗公司,大到建设工程集团,巢湖市重点工程管理局原局长丁传圣的贪欲之手从未拒绝过。6月22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获悉,被告人丁传圣因涉嫌受贿342万余元及金条100克,被提起公诉。
2年涉嫌受贿342万余元
去年9月25日,合肥市纪委监察局发布消息,巢湖市重点工程管理局局长丁传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同年10月23日,丁传圣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
现年39岁的丁传圣系巢湖人,大学文化。经依法审查查明,2012年初至2014年初,丁传圣在担任巢湖市重点工程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承接其主管项目的王某某、尹某某等15人共计342万余元及金条100克。
检方共指控12笔,小到门窗公司,大到建设工程集团,被告人的贪欲之手从未拒绝过。送礼的单位多为建筑公司、门窗公司、防水公司、混凝土公司等,丁传圣收钱后,都会给他们在项目工程中的招投标及施工提供帮助。
这边拿钱那边替人办事
检方指控,2012年6月至2014年初,丁传圣非法收受中太建设安徽太徽工程公司褚某某35万元和100克金条一块,为其承接巢湖体育大道、山水华庭一标段、裕溪河畔一标段工程等项目的招投标及施工提供帮助。
2013年1月至2014年1月,丁传圣非法收受某工程顾问公司和某建设工程监理公司王某某、尹某某等人79.5万元,为其承接巢湖市凤凰之家小区工程及巢湖市裕溪河畔小区工程监理项目的招标提供帮助。
检方认为,被告人丁传圣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42万余元及金条100克,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