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一直以来都是全国各地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难点。虽然被称为“三小”,可因为这“三小”占比非常大的原因,决定着整个城市的食品安全。
针对“三小”监管难题,我省食药监系统不断创新监管机制,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
蚌埠:试点小作坊产品“随货单”制度
为了发挥生产、流通、消费三个环节统一监管的优势,对小作坊实行产品目录管理和从业人员实名登记管理,我省在蚌埠市成功试点小作坊产品“随货单”制度,既避免了“取缔难”的问题,又最大程度保障了食品安全、降低了履职风险,可谓一举多得。
据调查,蚌埠市共有豆制品(含豆芽)小作坊323家,有证照小作坊不足10家,绝大多数小作坊分布在城乡接合部,生产环境差,设备简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
为此,蚌埠市先后出台《蚌埠市豆制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制定《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法》,召开豆制品(含豆芽)小作坊业主会议;共发放张贴《致全市人民一封信》3000余份;开通12331投诉举报热线,24小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发放《豆制品加工小作坊备案登记》,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严力查处超范围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无《小作坊登记证明》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严禁流入市场,定期对商场、超市和餐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严禁购进、使用《小作坊登记证明》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统计显示,2014年全年共查处违法案件15起,其中一起豆芽非法添加案件已移送公安部门处理,涉案业主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芜湖:2年后,9成小餐饮完成后厨改造
自2012年起,芜湖市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小餐饮整顿规范工作,截止至2014年底,全市95%以上的小餐饮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95%以上的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60%的小餐饮完成"353"后厨改造工程和"122"管理提升工程,现场检查量化分级结果达到“Ⅰ级”;创建市级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街21条、示范店1038家;申报省级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街14条、示范店938家。全市小餐饮业软硬件条件和“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改善。
先后研究出台了《芜湖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暂行规定》,制定了《芜湖市市县乡三级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划分指导意见》,印发了《芜湖市小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15-2017年)》以确保小餐饮整顿规范和示范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今年,芜湖市食药监局将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街、示范店验收标准要求全部纳入小餐饮现场检查量化分级检查内容。在张家山美食坊芜湖小吃一条街筹建之初,该局充分调动该街市场管理公司市场秩序管理作用,要求对入驻经营户“五统一”(统一合理布局、统一设备设施要求、统一食品安全管理、统一食用油等主要原料、统一餐具清洗消毒)。在对我市高校园区校外餐饮群和再就业一条街小餐饮开展整顿时,借助物业管理公司在场地租赁、水电气供给等方面的管理优势,由物业管理公司加大必要硬件投入,并督促小餐饮对照标准整改达标。
按照计划,至2017年底,芜湖市九成以上小餐饮将完成"353"后厨改造和"122"管理提升工程;各县区(开发区)每年至少新创建小餐饮规范管理示范街(集中区)1条(个),小餐饮示范店100家(大桥开发区示范店20家),其中实施“明厨亮灶”改造的至少5家。
宿州:5家“毒豆芽”坊主被移送警方处理
为让豆芽看起来“白白胖胖”,卖相好看,一些不法小作坊会把被水稀释的“无根素”喷洒到豆芽上。若长期食用会破坏人体内蛋白质等营养素,严重的会导致新陈代谢障碍和诱发多种癌性病变。
自去年8月6日起,宿州市先后开展了多次豆芽菜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查处豆芽菜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公众吃到安全、放心豆芽。专项行动中,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891人次,检查辖区内的豆芽菜小作坊196家、销售单位1150余户、餐饮单位950余户,其中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82家豆芽菜产销使用单位(个人)责令限期整改,抽样十一组,对孵发“有毒豆芽菜”的五个作坊主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办理。
期间, 检查组在沱河办事处小吕新村吕西明“豆芽菜”生产作坊进行检查时,发现生产现场有“多菌灵”、“保险粉”和疑似“豆芽无根剂”3种违禁使用化学物质,执法人员当场对作坊主吕西明做了询问笔录和现场勘验笔录,并对该生产作坊生产的“豆芽菜”进行了抽样。随后,由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在公安、区市场监管局的配合下分别对豆芽菜流通、餐饮环节检查。针对流通环节,执法人员对辖区内3个农贸市场和17个大型购物超市进行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共检查20个豆芽菜销售点,均未发现明显问题。
接下来,宿州市将继续抓好豆芽生产小作坊整顿工作,对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及重点食品,实施重点监控、重点整治,把整治清单中所列的安全项目和食品,作为抽查的主要对象,加大抽查的覆盖面。 加强餐饮业及学校、企业食堂等集体餐饮单位采购和食用豆芽产品的检查,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和非食品添加剂、不合理使用添加剂、不按规定要求索证索票等行为,并对餐饮业主做好宣传培训工作,确保“毒豆芽”不上餐桌。
合肥:管好“菜篮子”,创建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
合肥今年将创建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
为了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合肥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农业投入品将建立购销台账、高毒农药须实行定点专柜购买;除了在种植环节推广“无公害”外,还将严厉查处在食用农产品收购、贮藏、运输过程中非法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的行为。“瘦肉精”、生鲜乳、兽药及饲料、畜禽屠宰等今年将开展专项治理,“尤其加强对瘦肉精、三聚氰胺的监测。”
6月19日起,周谷堆市场正式启动搬迁事宜,市场主营交易业务(蔬菜、干货、水产、畜禽肉类市场)将在本月底前搬至瑶海区大兴镇。记者了解到,新市场不仅执行严格的市场准入机制,检测设备也将进一步升级,同时成立独立的第三方检测中心,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出具农产品检测合格证明。
该局同时做出要求,监督经营者必须明示主体资格,做到亮(证)照经营或统一制作摊位公示标牌,要求凡进入批发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必须随附能说明食用农产品来源的销售票据、质量合格证明 、产地证明和检疫合格标志、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凡进入零售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必须随附能说明食用农产品来源的销售票据和检验检疫证明等材料。
此外,该局将定期、不定期地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质量监督抽检,及时、准确地掌握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对经检测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依法进行查处。督促农产品批发市场对进入市场销售缺少相关证明材料的食用农产品进行自检。通过加大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质量监督,防控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