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月三部委圈定健康险试点范围后,保监会近日草拟了一份税优健康险业务暂行办法,在行业内征求意见。依据征求意见稿,投保人只能购买一份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保费2400元/年)。保险公司应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对投保人身份和纳税情况进行验证,符合条件方可承保。
保监会下发的《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经营税优健康险的公司限定为专业健康险公司和其他人身险公司,偿付能力不得低于150%,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具备功能完整、相对独立的健康险信息系统,并与商业健康险信息平台适时对接。
与普通健康险相比,税优健康险新规在承保方面将可能发生较大的变化,如保险公司不得因投保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保监会称,对首次带病投保的,可以通过降低赔付额度等方式控制经营风险,当年支付的最高赔付额度不得超过当年保险金额的五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