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这在党中央的重要文件中还是第一次,必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那么如何做到呢?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
完善不敢腐的惩戒机制,给贪官以可置信的威胁。要做到“不敢腐”,就要加大执法力度,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和社会氛围。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让腐败分子在政治和经济上付出高昂的代价。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让弄虚作假、不干实事、会跑会要的干部没市场。
完善不能腐的防范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做到“不能腐”,就要加强制度建设,形成一整套“不能腐”的制度体系。腐败是人和制度的博弈,要达到这一点,关键是在制度设计上。加大权力运行的透明度,畅通举报通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近年来网络反腐的巨大威力说明,社会监督是反腐的天罗地网。
完善不想腐的保障机制,合理满足人性基本诉求。要做到“不想腐”,就要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形成“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通过持续不断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行为规范的教育,使领导干部在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自觉地限制私欲的膨胀,从而达到清正廉洁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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