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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在全省 率先试点“以房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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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6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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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在全省 率先试点“以房控税”

记者 任金如
 

星报讯  过去是房产过户交易时才缴税,现在是名下的房产都要清查是否存在偷税、漏税。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省地税局获悉,蚌埠市地税局在全省率先试点了“以房控税”工作,凡是单位纳税人名下的房产都要进行税源清查。

究竟什么是“以房控税”?税务系统人士解释,“以房控税”是指地税部门在定期获取房管部门产权登记信息的基础上,通过将房管部门产权登记信息与纳税人数据库进行关联比对,查找漏征漏管或申报不实的应税房产,全面准确及时掌握房产税税源信息,以实现房产税精细化、动态化和无缝化管理。今年,省地税局指定蚌埠市地税局作为全省“以房控税”工作唯一试点单位,并明确试点仅面向单位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不纳入试点范围。

根据试点方案,蚌埠市地税局将与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住建部门定期向地税部门反馈房产信息,以促进地税部门加强“以房控税”管理;地税部门定期向住建部门反馈“以房控税”纳税人税款解缴情况,以及房产税源信息,以促进住建部门加强房产管理。同时,建立健全信息保密制度。双方对涉房保密信息签订保密协议,确保房产数据信息安全。建立争议处理机制。对核查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地税、住建部门及时协调沟通,由住建部门核实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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