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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成被告 警车是否“追逐”当事人成焦点

6月8日下午,原告史某等五人诉滁州市公安局执法纠纷一案在南谯区人民法院开审。被告人除委托律师外,滁州市公安局吴小舱副局长作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滁州市公安局法制、交警、派出所等部门20余民警旁听庭审,这是滁州南谯法院首次审理由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

2014年6月,滁州市公安局交通民警在滁州市会峰西路例行执法检查中,发现杨某(另案处理)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民警挥手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杨某因担心自己是无证驾驶无牌车辆而被查处,为了逃避检查,杨某加速闯红灯时,撞上正常骑行的单某,结果造成单某死亡的交通事故。庭审中,该案主要围绕滁州市公安局交通民警在执法检查中,是否存在驾驶警车追逐杨某这一行政违法行为展开。本案将择期宣判。 王中杰 记者 胡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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