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一男子深夜吸食冰毒后,使用暴力手段将一名下夜班的女工杀害。6月8日,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凶手许前亮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许前亮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2014年8月19日深夜12时许,被告人许前亮在他人处吸食冰毒后,将摆放在摩托车后备箱中的斧头别在腰间,驾驶摩托车闲逛。次日凌晨2时30分,许前亮骑行至药博园附近时,遇到下夜班骑电瓶车回家的女工舒某,一直尾随行驶,最终赶上舒某的电瓶车并用右脚踹了行驶中的舒某左腰部一脚。听到舒某责骂,许前亮超车上前拦下电瓶车。
舒某下车后,被许前亮用拳头、斧背击打头部数下,舒某反抗中,二人沿路边坡滚滑至河边,许前亮将舒某头部浸入水中,致其死亡,随后驾驶摩托车离开。
法院认为,被告人在吸食毒品后使用暴力手段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遂作出上述判决。